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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基本情況
地塊名稱:東山悅西側地塊;
占地面積:19498.10m2;
地理位置:位于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徐海路與大大路交叉口東北側;
委托單位: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
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: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。
地塊土地利用現狀:調查地塊目前為廢品回收站、其他活動用地。
未來規劃:地塊規劃為居住用地(R),屬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。
調查啟動原因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年1月1日施行)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: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
二、第一階段調查主要內容
根據第一階段地塊環境調查,結合人員訪談了解到,本次調查地塊1960年前為農田和住宅,地塊內1960年至1996年,地塊內北側及中間區域為淮陰礦務局醫院,地塊南側為沿街商鋪(賓館、飯店、停車場等),1996年,淮陰礦務局醫院搬離,北側原病房區域出售給振達煤氣設備有限公司,南側門診機關(地塊中間區域)出售給徐州市第三人民醫院;2000年,徐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搬離,2005年徐州振達煤氣設備有限公司搬離后場地閑置, 2010年,振達煤氣設備有限公司場地出租給廢品回收站,主要回收廢金屬、廢紙箱等,僅有分揀工序,無拆卸、清洗工序,2010年-2022年,地塊內為廢品回收站、原淮陰礦務局遺留建筑及南側沿街商鋪。2022年9月,地塊內建筑物自南向北開始陸續拆除,2024年4月,地塊內南側建筑物(沿街商鋪)大部分拆除為空地,北側廢品回收站及零散房屋(原淮陰礦務局醫院遺留建筑)尚未拆除完成,
地塊內歷史上無工業企業生產活動,但廢品回收站回收的廢舊金屬遇降雨沖刷和運輸設備維修保養的“跑冒滴漏”現象對調查地塊存在潛在污染,可能產生的特征污染物為總鉻、石油烴(C10-C40)。周邊地塊存在工業生產,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可能通過遷移途徑對調查地塊產生影響,可能存在影響的特征污染為甲苯(45項之一)、二甲苯(45項之一)、石油烴(C10-C40)、錫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。
地塊周邊500m范圍內存在工業企業,存在可能對地塊造成污染的特征污染因子為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、甲苯、二甲苯、錫以及石油烴(C10-C40)。
綜上,地塊內存在廢品回收站及地塊周邊存在工業企業從事生產活動,有潛在污染風險,特征污染物為錫、總鉻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、甲苯、二甲苯及石油烴(C10-C40)。為進一步保障土壤利用安全,應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
三、第二階段調查主要內容
(1)樣品采集
采樣采用專業判斷法結合系統布點法,地塊內共布設13個土壤監測點位,(其中6個為土壤地下水共同監測點),地塊外布設1個土壤及地下水對照點,共采集63個土壤樣品(包含7個平行樣)、8個地下水樣品(包含1個平行樣)。土壤檢測項目為pH值、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表1基本的45項、錫、總鉻、石油烴(C10-C40),地下水檢測項目為pH值、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表1基本的45項、錫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、石油烴(C10-C40)。
(2)樣品檢測
現場快篩及感觀結果:參考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和深圳市地方標準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/T 67-2020),現場采樣過程中XRF和PID檢測值均無異常,地塊內無明顯異味。
檢測結果表明:對照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 GB36600-2018)和深圳市地方標準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/T 67-2020),地塊土壤樣品中所有檢測因子均未超出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和深圳市地方標準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》(DB4403/T 67-2020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;地下水樣品中檢測項目均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Ⅳ類限值;地塊滿足后續第一類用地要求,無需開展進一步的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。
